第四章  权威的原则   权威!这是一个所有悖逆者都仇恨的词。在那些不明白其意义以及用途的人中,权威是一个会引起消极反应的概念。近几代人仿佛被编制了程序一样,几乎反对所有对权威的合理使用。今天,对所有统治管理的地位,普遍存在着不信任不尊重的态度。对神关于权威原则的误会,再加上与那些滥用权力的权威人士打交道的经历,使得许多人彻底拋弃了权威的概念。许多父母放弃了他们作父母的角色,甚至放弃权威的正当使用。   我们需要学习权威的原则,这样我们才不致于被欺骗而自动地去反对神为我们的自由所建立的体系。首先,我们要看一下权威的定义。从定义那里,我们将学到神之权威的一些特征和确定人类权威的原则。   权威的意思是「管理之权力;行动、决策、命令和审断之权力。」它是制订政策的权力,是命令下属的管治权,是对抗命者实施惩罚或对顺命者加以奖励的权力。   初看起来,权威给人的感觉可能是一种无约束的、能用于压制在它以下之人的权力。虽然这样的事的确有,并总是存在着滥用权威的人,但这些例外并不能改变其原则。权威并不是没有控制或限制的。神设立了规则和界限来管理所有对权威的使用。更为重要的是,神时时在统管一切。祂拥有向其它权威实施其旨意的地位和权力。   神有至高权威   「因为耶和华至高者是可畏的,他是治理全地的大君王。」(诗「使他们知道: 惟独你——名为耶和华的——是全地以上的至高者。」(诗篇83:18) 所译的「至高者」一词是一种称号,在圣经中单用来指神。「至高者」的称号从不赋予担当人类管理统治角色的任何人。它是描述神绝对权威之地位的称号。祂是至高者。没有人能高过祂。   「祂的权柄是永有的,祂的国存到万代。」(但以理书4:34下)  这节经文表明了神统管的范围。神统治的范围是无限的。祂的无限性比起任何人的权威所能行使统治的那段微不足道的时间来,其对照是多么的鲜明。 神时时都统管着一切!   「然而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篇115:3) 「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祢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罗马书9:20下,21)   神是造物主。祂有权统治祂所创造的一切。换句话说,祂拥有完全的权柄按照自己的旨意统治祂的造物。   「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祂手,或问祂说,祢作什么呢?」(但以理书4:35)   「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是一个很关键的宣告。它在神绝对的权威(统治权)地位与人类权威地位之间建立了一种关系。说这话的尼布甲尼撒是一强盛国度的君王,他说的是,甚至身为一个国君,他也没有权利向神说,「祢在做什么?」注意,神统治的疆界既包括世上的居民,也包括所有的天使。   这些经文以及其它许多关于这一主题的经文给我们下了一个结论,即作为创造者的神有权按照自己的旨意对所有的造物制订政策。祂拥有统治所有造物的至高地位,因此祂可以随己意支配他们的行为。祂还拥有施行公义的权力,换言之,就是惩恶扬善的权力。由于至高权威属于神,因此任何合理的管治权都必须为祂所授。   若非神命就不存在权威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马书13:1)   希腊语所译的「权柄」一词意思是「权威,决策或行动之权,统治或管理的权力。」神命令每个人要心甘情愿接受在他之上的管治。我们怎么敢于将自己置于他们的权威之下呢?我们能够服从有权柄的,因为这节经文随之就说,若非出于神,就不存在统治和管理的权柄。每个权威的位置都在祂的控制之下。经文继而说明,所有现存的权威都是神所设立的。所译的「所命」一词意思是「设置、安置、指定某人拥有管治他人的地位。」神学上的「设立」一词是从希腊语词汇中派生出来的。神设立了所有现存管治祂造物的职位,为的是执行祂的意旨,并对那些被管者实施公义。   权威的原则   1、神是至高的权威。作为创造者,祂有权按照祂的旨意去管理祂的造物。神还拥有对所有造物施行公义的绝对权柄。   2、神设立了诸如政府、婚姻和家庭的机构来有序地实施祂的计划。   3、神所命定的各个机构都被安排了明确的权威职位,为的是有序地发挥那机构的功能。各机构相互独立,直接向神负责。政府比起婚姻或家庭来并不是一个更高的机构。如同政府官员一样,一家之主要直接向神负责。一国之君和一家之父,二者都等同并独立地向神负责。   4、处于一机构之权威职位的人有权管治那机构的下属。这一管治权只能行使在那个机构的成员身上。 如果你是一位父亲,你就是处于管理你自己家庭之权威位置的人,也仅只在你家庭之内有权威。你对其他任何家庭没有权威,其它做父亲的对你的家庭也没有任何权威。一个机构的各实体相互独立。   5、每个人总是隶属于一个或多个机构。例如,一个人隶属于政府,一位妻子在家里又隶属于丈夫。   6、神的道对各个机构的权力设立了特定的范围。各管治职位有明确的权威权限。这范围表明要服从权威的人以及他们必须服从的限度。例如,政府只有统治本国范围之民众的权利。政府无权向他国行使审判职权(除非是出于自卫),或者向其它独立的机构(如家庭或婚姻)实施权威(译者注:政府没有禁止父母管教孩子的权利)。再如,一位父亲有权管理他自己的家庭,但他的权威也有神所定立的某些限制。一位父亲没有指使儿子偷盗的权利。   神总是统管所有的人,甚至那些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人,但祂常常允许这样的人留在他们的权位上,以便管教民众或试炼那些他所管治的人。为了成就神为我们各人所定的计划,祂准许我们拥有我们所需要的那种管治。   神建立了人类的各机构,为的是保护和祝福隶属于那机构的人们。各种不同的机构分散了权力,这就制约了任何邪恶的领导者实施绝对的控制。从历史上来看,所有邪恶的领导者总是试图消灭各个机构的独立性,并树立自己为替代神的绝对权威。只有神才配统治所有不同的机构,因为祂是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   围绕着权威所产生的问题并非说明神的原则有错,而是要归咎于人没有按神的话语去正确地行使职责。你需要彻底搞懂权威这一问题,因为作为父母,你身处于这些权威的职位之一。作为父母,你得直接向神交帐。你需要知道你职责的领域、你管治的范围以及怎样去对待你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