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反抗   我们已经分析了在父母试图控制孩子时所产生的冲突。这冲突是孩子反抗的结果。反抗的正规定义是,「对任何权威或势力公然或有意的违背或抵制行为。」父母必须学会去发现孩子表示反抗的方式,并要知道在这种现象出现时如何处理。   反抗是以主动或消极的形式故意反对权威。换句话说,当一个孩子向你对他所发的指示说「不」,打你或者直接表现出不顺从时,他就显然在反抗你。但是,当他持续不断地忽略或「忘记」你的指示时,他也是在反抗你。假如一个孩子不断地「忘记」,他实际上是在选择不去记忆。你的话对他来说是无足轻重的,不足以使他记住。   一个主动对抗的例子是你的孩子听不进或不接受你给他的指示。这种反抗的典型表现方式是,他「大发脾气」,以「不」或「我不愿」来回答你,或者当你还在讲话时就冒然走开。你绝不应该容忍这种明显不尊重你的举动。应该要求你的孩子安静地听你下达指示,不许回嘴或抱怨。如果在你给他指示时他仍继续玩耍﹙或不专心听你讲话﹚,与别人讲话或不理会你,那他也是在表达他的反抗。应该要求你的孩子把注意力集中在你身上,即以眼睛注目于你,并以敬重的态度来认可接受你的命令。   另一个主动反抗的例子是你的孩子不听你的话或不接受你的指正。他会顽固地否认自己有错,拒绝接受你对他某些行为或态度的责备。他会与你争辩,并扬言事情实在不能怪他;是别人的错,甚至错的就是你自己。一些孩子并不争辩,而是「保持沉默」。他们不愿承认自己做了错事,从而也不赞同你的指责,这就是主动反抗的一种无声行为。   如果孩子表面上顺服,而在心里却愤恨不满,他就是在消极抵抗。这种对抗一开始只存在于孩子隐蔽的态度里,但慢慢地,他的不满、忿怒或无礼就会表露无遗。   消极对抗可描述为,孩子虽然很有礼貌地听你讲给他的指示,但如果不去提醒和威胁他,或向他施加压力的话,他就始终不去执行。女孩子最容易有这种反抗倾向。她们会甜甜地点着头说: 「好的,妈妈」。而后来她们被发现并没有按命令去做事时,她们说道,她们正要去做或者忘了。消极对抗最为微妙的形式是,直到麻烦来到的那一刻之前,才顺服。   另一种消极对抗的微妙形式是,孩子的确做你要他做的事,但并不是按他该做的方式。应该这样去教导孩子,即顺服不仅仅只是去执行命令;顺服包括以正确的方式去执行命令。孩子们会常常按照自己的方式来执行命令,以此来表现自己的意志。他们只是部分地执行命令,随后加进去自己的做法和事情。顺服并不是让人施展创造力的时候。它所要求的是严格彻底地遵从(撒母耳记上15:22-23)。   一些孩子虽不敢对父母公开违抗,或甚至不敢回嘴,但在内心却忿忿难平。这种出于内心的反抗常常把不满、愤怒或无礼通过脸上的表情暴露出来。这样的孩子行为消沉忧郁,并有着无用之人的那种性情。如果不向他们让步,他们就不说话、生气、板着脸,总之,要使在场的人都不高兴。必须使这类反抗明朗化,以便于克服。如果不这样的话,它就要在孩子十岁以后爆发。大人必须意识到,表现得平静但带愠怒不平的孩子有着潜在的危险!   我们根本的原则就是,无论何时,当一个孩子故意让自己的意志凌驾于他父母所陈述的意志之上时,他便是在反抗。如果一个孩子故意拒绝接受他父母管制他的权利,那他就是在反抗。   反抗就是要征服权威   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反抗的冲突是必然会发生的。一方面,为了教育孩子,父母必须指导和控制他们。他们不仅有这权利,他们还有责任来行使这一权利﹙就如在第五、六两章,「父母的权威」和「父母的责任」中所论述的那样﹚。另一方面,孩子拥有自己的意志,况且他们还有败坏本性强有力的诱惑。   一般来说,父母对冲突并不担负责任,所应担负责任的是孩子。孩子必须在「凡事上」都服从父母。当父母在实施神所赐予的管制权利时,如果冲突发生,造次的是孩子。他选择了去挑战父母管制他的权利,为的是让他成为自己的权威。他拒绝了他们外在的控制,并让自己全然服在自己败坏本性的控制之下。   当孩子不再服于父母的权威之下,反而将自己置身于与父母同等的时候,这就有点象撒旦的悖逆和反抗,它说:「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以赛亚书14:14﹚。「至高者」是指神最终的权柄,就是祂的绝对统治权。撒旦那句话的意思是说,「祢不再拥有统治我的权利,我将变得象祢,我要使自己与祢同等。我不再须听从祢的命令,不再跟从和顺服祢了」。对抗是两种相反意志间的一种冲突。它是权威之下的意志反抗权威者意志的表现。 每个孩子都拥有自己的意志。他想要选择该何时服从,该服从谁。不管一个孩子出于什么样的原因选择悖逆,父母都必须马上采取足够大的力量去平息这反抗。孩子必须接受他父母的权威和控制。   孩子的悖逆行为是他有意推翻父母权威的企图。如果不平息悖逆,反抗就会发生。反抗是对权威的彻底废除。如果一个孩子把自己置身于与父母同等的地位,并被允许一直这样下去的话,那他的反抗就成功了。   基于这样的地位,一些孩子实际上已把父母的管制权接收了过来。他们控制着家庭,成为大家注意的中心;他们甚至还可能指挥父母,掌握着什么是能做或不能做的事情。例如,如果一个孩子能为想做某事而大发脾气,或者能告诉父母住嘴,那么对父母权威的彻底废除就已发生了。悖逆推毁的是神所设定的有序安排,它会导致混乱以及对父母和孩子双方的诅咒。     处理反抗的错误方法   当一个孩子已成功地推翻了他父母的权威之后,他们只能与他商量,或者努力地摆布他,以使他不再为所欲为。已发生了这种反抗的家庭是混乱的。家里的孩子掌管着自己的上床时间、饮食、穿衣、娱乐以及几乎全部其它事项。父母已降低为出建议的人,而其建议可以横遭孩子拒绝。由于这些父母已失去了对孩子的权威,因此他们努力去与思维能力不发达的孩子讲道理,试图以此指导他们。这样的父母企图说服他们的孩子去做正确的事情,或去做自己认为最有益于他们的事情,这并不会成功,因为,一个悖逆的孩子终究只会选择能取悦自己的事。   当讲道理的企图失败后,这些父母只剩下一个手段。他们现在必须借助于贿赂、威胁或欺骗的手段来摆布孩子。如果孩子服从他们,他们就会给孩子他想要的东西,以此作为回报。或者他们会威胁孩子,如果不配合大人,他就要失去他所想要的东西。贿赂是为控制败坏本性某方面的欲望而去助长另一个欲望。贿赂绝不会使一个孩子在发展他所需要的内在控制力方面有所帮助。只有实施对他意志的控制,才能使他学会约束自己。   许多已失去他们支配权的父母采取间接的方式来摆布孩子。父母通过摆布孩子的情感、使用欺骗或利用孩子自身败坏本性的软弱来实施这种摆布。这些方法包括:不向孩子流露爱,为的是使孩子产生「罪恶感」,以父母高出一筹的智力来欺骗孩子或者利用孩子的嫉妒、骄傲、愤怒或其它罪恶的倾向。使孩子的兴趣从不可行的活动转向一种可行的活动是调整他的一种形式。当不存在冲突的时候,这是可以运用的合理方法,但它并不能教会孩子自我控制,因此不能用来对待一个正处在悖逆之中的孩子。   不奇怪,在这种环境长大的孩子不会尊敬父母。在需要控制时,他们并没有受到外在的控制,也没有受到学习自我控制的教育,由于没有自我控制力,他们现在正在受煎熬。那些放弃自己的支配权、喜欢耍花招的人,是没人会尊敬他们的。   领导人的态度要直接了当、公开鲜明——他们要说清当遵从的规则,也当迅速彻底地消除一切悖逆。父母决不能容忍孩子的反抗。神已将维持权威地位的权利和权柄赐予了父母。圣经启示是反抗这一问题的唯一解答。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以下几章中再详加讨论。为预备开展这样的讨论,我们先对控制和反抗之原则进行一番概述。   概述   • 神已将责任交给了父母,他们要按着祂的标准教育孩子,并要对此向神负责。 • 神命令做儿女的要在凡事上听从父母。 • 父母对孩子拥有权威﹙管制的权利﹚。这意味着他们有权为孩子制订规则,并有权要求孩子遵守它们。同时,它也意味着父母有权力施行公义,对不顺从的孩子作出惩罚,对服从的孩子给予奖赏。 • 然而,孩子都有着自己的意志。他们想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 • 孩子也有着败坏的本性。这本性从不停息地去引诱他们满足肉体的私欲——要他人注意、要权力、自我喜悦满足的欲望。 • 父母指导和控制孩子的责任就是要直接地反对孩子的意志和本性。因此,发生冲突是必然的。如果父母想指导孩子的活动,就会常常与他的意愿相冲突。当他们限制他的愿望时,就与他败坏本性的追求相冲突。 • 一个孩子拒绝父母的权威﹙管制他的权利﹚时,他就已发动了被称之为反抗的冲突。 • 反抗是公开抵抗权威,或者对其控制加以反对的行为。对孩子而言,反抗就是拒绝父母的管制权。 • 孩子借着故意的违抗来主动表达他们的反抗:不愿听从、争辩、回嘴、不回答、走开或跑开、打人、发脾气、嘴上拒绝或者直接不服从。 • 通过常常忘记命令、迟迟不去服从、不按正确的方式来顺服或者表面顺从而内心不满,孩子以这些消极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反抗。 • 与孩子讲道理、贿赂他们、转变其注意力、利用其感情或败坏本性、威胁恐吓、欺骗,或以任何方式来摆布都不能够解决孩子反抗这一问题。 • 父母既不能够回避孩子反抗这一问题,又不能够与之妥协。唯一的出路是:必须征服反抗。 • 征服反抗就意味着要重新树立起父母的权威。父母必须愿意对一个悖逆违抗的孩子施加充分的压力,促使他去选择遵从父母的意志,而不是继续选择对抗。   按圣经,父母用来控制反抗时的孩子的方法就是「责打」。「责打」是孩子教育中的重要概念之一。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以下的几章中还要加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