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过犯及认错 过犯一词及其概念的本意被当代的用法歪曲了。因此,有必要来澄清其真正的意义。过犯是「犯了某指定或暗指的过错事实。」它并非一种情绪方面的感觉。问到对「过犯」的定义时,大多数今天的人会说是他们对自己所做某事的感觉。这是不正确的。   人有过错是因为他所做的事,而不是由于他的感受。人有过错而无内疚感是可能的。人有内疚感而没有过错也是可能的。为了正确地明白过错,我们需要把它与情感上的反应分开。本章要阐述真正的过犯,并要揭示对其破坏性结果的唯一解决方法。   过错的存在是由于正确与错误是绝对的。神是一切绝对的源泉,祂让人向对与错的具体标准负责。神已将对与错的基本标准置放在人的心中(罗马书2:15)。当人违反这些标准时,他的心灵就有罪恶感(犯了过错的事实)。   神已将权威赋予人类的管制机构,让其惩罚有过犯的人(罗马书13:4)。例如,一个成人犯了谋杀罪,他就有罪于他所犯的过错。如果有一个基于圣经的司法体系,它会认定那过犯的事实成立,宣判谋杀者有罪(责备),并判他死刑(恰当的惩罚)。罪犯对所犯罪恶的感觉并不重要;无论如何他都是有罪的。同样,一旦孩子不顺从父母所设立的一项标准,他也有罪于他所犯的过错。他违背了神的标准:「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   当一个孩子犯了某桩错误之后,他的良心就开始在潜意识中使他知罪。他知道错误之所在,也知道需要纠正所犯的错误。一个确信自己有罪的孩子通常会低他的脑袋,回避他父母的眼光。如果一个孩子的罪没有从他的灵魂中被洗净,他就很可能变得喜怒无常并且苦毒,为了立自己的义而责备周围的人。罪过将会继续引发他精神的冲突,若得不到解决,这冲突能够最终导致精神和身体上的问题。   神设定了解决罪过这问题的唯一方法,即认错并为所犯的过失赔还。在人与神属灵的关系中,耶稣基督是为罪付出的唯一可接受的代价(偿还);因此,人只能向神认罪,并相信基督是神唯一接受的赎价。然而,在人类的领域内,当一个人伤害了他人时,他必须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要努力去弥补过失,这样才能洗静他灵魂的罪过。对孩子来说,这意味他必须向父母承认他做错了事,而后付出遭受适度刑罚的代价。   对于父母来说,记住两点是重要的;其一,他们对儿女来讲是神的代表;其二,他们要教导儿女与神属灵的关系。父母也当意识到,孩子将罪过从灵魂中清洗出来是绝对必要的。作为神委派来管理儿女的父母,他们要指出他们孩子的不顺从是错误的。责备导致一个孩子想到他已在潜意识中自觉有罪的东西。换言之,这使得他「面对问题」,也为认错奠定了基础。   认错   认错的定义是「告知或承认自己的过失、错误、罪行、或弱点」。当一个孩子受到他父母的责备时,这就会让他去面对他的过错。他的良心或许已使他知罪,但现在因他受责备,他的罪十分明显。   孩子在意识到他做了错事之后立刻就认错,这对他来说是绝对必要的。一个受到良好教育的孩子在意识到他做了错事之后会主动来找他的父母。他已学会,面对过错强于企图隐藏不能隐藏的过错,一个没受过良好教育的孩子在被抓到并受责备之后才会承认他的过错。一个甚至受到责备也不认错的孩子正处于悖逆之中。对于悖逆,责打是唯一的对付方式。应该要求任何知道自己做错了事的孩子认错。   父母要求孩子认错有几个目的。首先,认错帮助孩子将他的罪过从灵魂中清洗掉。这一过程能够保证,以前没解决的罪过将不再撕咬孩子的心灵,他也将能够以一颗清洁的良知来面对他的父母。第二个原因是,认错使孩子意识到他对所有的行为和态度要担负个人的责任。一个人越早学到对每件他所做的事负有个人责任,他就能够越好地去面对生活。第三个原因是,认错会使一个孩子接受他父母的权威——即他们设立标准以及审断他的权利。   迫使一个孩子拥有诸如内疚、忧伤、哭喊、求饶的情感反应或者作出其它悔过的行为,这并不是父母的目的。过错是犯错的事实。它需要在理性上被认知,而不在乎于情感。一个孩子在被抓到时可能会感到难过。他可能会在情感上抱憾他将受到惩罚。他可能由于窘迫而甚至想哭。但重要的是他承认他有错。他必须心甘情愿地接受他的权威对他行为的评价和责备。一旦一个孩子承认他所犯的过错,他就承认了错误,担负了他的个人责任,并服从他父母的管制。   如果一个孩子已屈从于父母的权威并真正承认了他的过错,那么他也会以一个正确的态度来接受对他的惩罚。在以下的经文中,圣经揭示了对这一概念的示范。   利未记26:40上「他们要承认自己的罪。」 利未记26:41下「那时,他们未受割礼的心若谦卑了,他们也服了罪孽的刑罚。」 在旧约的希伯来原文中,这些经文的意思是「如果他们认罪,……或他未受割礼的心若谦卑,他们便甘愿为罪孽受罚。」圣经的示范是,首先认罪;不过认罪须出自真心,然后那个人才会接受惩罚为理所当然的。   真正悔过的孩子(理智上已认识到他的过错并已承认其错误的孩子)应是甘愿受罚的。因此,认错为接受惩罚开通了道路,其结果成就了清洗有罪过的心灵之工。   另一方面,一个没有认错就受到惩罚的孩子会对父母抱有很大的怨恨。由于他还没有认错,他就会让错误合理化,或者将其推到别人身上。当他这样做时,他就会认为自己在受不公正的惩罚。显然,认错是孩子教育的一个必要的部分。   如果一个孩子认可父母所指出的错误,他就不需要为帮他面对他的过错受责打。他只需要说,「是的,我错了。」或者「这是我的过错。」一个孩子在内心是否完全悔过并不是父母去决定的职责。他们应该接受任何以正确态度(不是「是,我错了,那又怎么样?」)而进行的认错。如果一个孩子认可他父母所指出的错误,他至少已经接受了他们的权威。如果一个孩子是伪装的,他将会在以后借一些公然的悖逆而暴露出他真实的态度。   认错不仅能解决孩子的罪过,还能防止任何父母与孩子之间怨恨的积累。父母将仇恨加在不顺从的孩子身上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没有解决不顺从的问题。当一个孩子不顺从时,他使自己与父母疏远。父母感觉遭到弃绝,因为孩子没有遵从他们所设立的标准。结果,他们或许就想去伤害孩子,或者使他觉得内疚。孩子认错会消除父母与自己自然的疏远,并使得他们的饶恕成为可能。   在明白了过错是什么以及理解了当一个孩子有了过失时他当怎样去认错之后,我们现在就可以接下来讨论孩子教育过程的第三步骤——饶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