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婚姻问题 “性”解放了吧? 涤然姐姐:   我们几个年轻人常在一起谈天,关于爱情及婚姻问题,我们认为社会已经进步到如此新潮了,基督徒也应该赶上时代。不知您以为如何?现在把我们讨论过的几个问题提出来,候听听您的意见。   (一)有人觉得婚姻的生活是个重担,您认为如何?   (二)是不是做妻子的应常顺服她的丈夫?   (三)您同意离婚吗?如果两夫妻真受不了对方的脾气,但他们都是基督徒,怎么办?   (四)一对爱人没经过教会那些可笑的礼节而像已婚夫妇那样同居在一起,是否犯罪?   (五)我的男朋友非常爱我,他说他愿意等我们两个都长大了才结婚,您说可以吗?顺此一提,我也是男的。   谢谢您花宝贵的时间来答覆我们的问题,求神亲自报答您。此祝   以马内利! 一群青年人上 亲爱的青年朋友们:   你们真新潮得可以,坦白讨论这些问题。不过,我很高兴,你们愿意听听我的意见,可见得你们并不满意,或说不敢确定自己的答案是正确的。也许你们中间还有过争执、辩论。我只希望你们提出的问题是看见别人的情形引起的,并不是本身的经验。更希望我的意见让你们满意,而且愿意遵照实行。   当然,我的意见既不新潮也不古旧,只是从圣经中找出答案。先说新潮吧!别以为性解放就是新潮,古时所多玛、蛾摩拉遭毁灭,就是淫乱的缘故。以赛亚书三章九节说到耶路撤冷和犹大的居民,“他们述说自己的罪恶,并不隐瞒,好像所多玛一样。他们有祸了;因为作恶自害。”可见先知以赛亚时代的人也是性泛滥,正如我们今日所谓的新潮时代一样,男女姘居,同性恋,还以为蛮光荣的,自吹自擂,到处宣扬。   婚姻是神所设立的,一男一女才能结婚。旧约利未记十八章廿二节明明说:“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新约罗马书一章廿七节: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今日的同性恋者公开举行婚礼,就是把羞耻的罪恶当做光明的行为,善恶不分,像洪水时代的人一样,可怕极了;如果我们不像挪亚那样,与神同行,必遭受毁灭。   婚姻与性行为是不可分开的。男女相爱而同居,不经过婚姻的手续,可以说是罪;因为他们偷偷摸摸,不敢公开彼此的关系。从国家的法律观点来看,他们是姘居;从教会的眼光看,是犯罪。   两人相爱要结合本是件可喜可贺的事,为什么不让亲友知道“为什么不敢公开于世”可见两人对彼此的爱情不敢信任,只求一时的放纵情欲,没有白头偕老的心愿。   有人说,相爱是我们两人的事,跟别人有什么关系?关系大得很。人是社会的动物,任何人做任何事情都与社会有关。你生病,会影响社会;你吃饭,也要倚靠社会的生产运输供应。婚姻更是个社会问题,不用我在这里多说,你们再慢慢讨论看,就知道婚姻与家庭如何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危。   教会的婚姻礼节可笑吗?你们可以自己设计一套不可笑的,征求牧师的同意而举行。婚礼的重点在于两人在神和人面前誓约,终身相守,能够达到这个目的就可以了,其他的繁文缛节都可以删除。在这样隆重可纪念的日子,开始你们共同的生活,才是宝贵你们爱情的表现,才是尊重性与婚姻的方法。   婚姻可以说是个重担,正如工作、学业也可以成为重担一样,全看你对婚姻的态度如何。假使你把婚姻看成爱的负担,为你所爱的人预备一个美好的家,保养顾惜你的伴侣,走在人生的路途上,将来养育几个你们爱情的结晶,栽培他们成为荣神益人的好青年;这个重担担起来,多么有意义!多么快乐!多么有价值!   做妻子的应该尊重丈夫“头”的地位,顺服他,支持他,鼓励他。这是爱的顺从,并非奴隶顺从主人那样的“唯命是从”。圣经中说,丈夫该爱妻子到舍命的程度,如果丈夫肯这样深切地爱顾妻子,妻子必愿意凡事顺服他。故此,丈夫当常常自省,不该片面要求妻子顺服。   我同情离婚者,却不同意离婚。圣经上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神所限恶的。这是旧约玛拉基书记载的,新约里主耶稣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可见离婚只有一个原因:对方不贞。受不了对方的脾气是每对夫妻都会遇到的困难,对付这个困难,只有放下自我,改变自己去迁就对方的脾气。你们说的双方都是基督徒,那更好办,因为有圣灵的指引帮助,主耶稣爱心的榜样,我们可以完全顺服在神的大能之下。他会融和不同的个性,成为互相包容的美满夫妻。此祝   心灵更新! 涤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