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 不可爱也要爱吗? 〗   基督命令跟随他的人要尽一切来爱他,又要爱人如己。次序很清楚:先爱神然后也要爱人。其实我们若真爱神,但自然会爱人。   使徒约翰一针见血指出假如我们不爱所看见的弟兄,又怎能爱没有看见的神呢(约一 4:20)?他进一步说:“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约一3:14下)。   基督教的信仰非常实际。它论及人与神的关系,也论及人与人的关系;论及来生,也论及今生日常的生活;它诠释爱的抽象观念,也申述爱的具体表现――耶酥舍命的爱。   因为我们爱神,我们便会爱人。与人的关系中,家人是最重要的。对已婚的男人来说,家人中妻子是最重要的。   在本篇我们将讨论婚姻生活的各方面问题。我们先讨论丈夫的职责。   一、供养家人。   二、爱护和敬重妻子。   三、彰显神的形象。 一、供养家人:   圣经没有直接命令父亲要供养儿女,表明了这是理所当然的基本责任。在下列经文中我们可以看见这个意思。“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前 5:8)。   “儿女不该为父母积财,父母该为儿女积财。”(林后12:14下)。   我们都知道每个家庭有它基本的物质需要如食物、衣服等。单有物质不够,缺乏物质又不成。圣经从来没有说物质不重要,只说物质不及神和人重要。(请参阅本书第一章)。   当然这不是说妻子不应外出工作。箴31章中那个有才德的妻子和母亲便是一个辛勤工作的女子。不过,赚钱养家不是妻子的责任。 二、爱护和敬重妻子:   爱神是每个人最重要的责任与权利。假如他是热心事奉的基督徒,他最重要的事奉就是爱妻子。   旧约把耶和华与以色列人的关系比作夫妇。新约把基督与教会的关系比作夫妇外,还比作新郎与新娘。无疑这个神圣的关系是最亲密和重要的。   弗5:25说:“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丈夫应该无条件和不计代价地爱他的妻子。因为基督爱教会,并非因为她有什么好处;相反的,无论她怎样,神也一样爱她。不但如此,他还为她舍命。   彼前3:7说丈夫要用智慧爱他的妻子(“要按情理与她同住”),并要了解体贴她(“因她比你软弱”)。后半节很严重:“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你是否看见其中的严重性呢?神的意思是如果我们不照这节圣经所教导的对待妻子,我们祷告的通道便会受阻。圣经要我们善待妻子,敬重她,视她为同等(“一同承受生命之恩”)。   从其他经文,我们知道唯有罪能拦阻我们与神的关系。罪能破坏我们与神之间的沟通。而在这里,圣经说我们不善待妻子也会带来同样的后果。从推理我们可以说不善待妻子就是罪。   假如不爱妻子就是犯罪,我们能不慎重自己对妻子的态度吗?我还敢忽略妻子的需要,吝啬我的时间、精力和物质的供应吗?真可惜我在一九六九年结婚时没有看见这一个亮光。   “爱”和“喜欢”不同:   爱:意志、顾及他人、无私、服事别人、仆人心态   喜欢:情感、专顾自己、自私、服事自己、顾客心态   一个爱妻子的丈夫一定想法子讨妻子的欢心。他对妻子的需要了如指掌,并设法满足它们。他不容任何人(包括自己和他们的孩子)毁谤她。假如遇上饭菜不佳,他不但不埋怨,还对妻子说:“你今天一定累坏了。”   我深信爱是不能抗拒的。丈夫若恒切爱妻子,妻子也必爱他,反过来也是一样。爱不发生功效是因没有持之以恒。爱是万灵丹方。有了爱,一切唠叨、嫉妒、退缩、迷乱、自卑、烦躁和不贞等毛病就不治而愈。   女人结了婚把家庭看作她生命的全部,因此很自然要求得到丈夫全部的爱。男人结了婚,家庭只是生命的一部分,因此很容易忽略妻子不同的心态。神造女性有这一个特点,做丈夫的应该留意和珍视,并设法满足妻子的需要。   我在毕兹堡牧会时,每星期一休息。按一般人的理解牧师会把这一天时间分配在他自己和他的家人身上。牧师太太有她自己一套的想法可能又不同:平日丈夫几乎一天到晚为别人忙,甚至晚上睡前的谈话也要因而缩短。假日总该轮到自己和丈夫在一起了吧。可是当时我另有想法:教会弟兄姐妹是主交托我的羊群,关心他们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事。于是虽然定好了在假日和太太游山玩水或逛公司,可是不知怎的又为弟兄姊妹的需要牵肠挂肚,结果总是“顺路”先去探访他们,才与太太去预定的地方。有时想起某人曾表示需要人送他去某公司买一件物品,于是又“顺路”接他一齐逛公司去。这样安排假日真是一举两得:既满足太太,又帮助别人,何乐而不为?终于有一次太太问我:“你是否不喜欢和我单独外出?”这是一个带有怪责的问题,我当时一口否定了。过后我安静下来,想起婚前我们约会,总是千万百计避免有第三者在场。为什么婚后竟有如此转变呢?我发觉了自己对太太爱心。自从这个觉悟以后神藉另一件事提醒我要认真省察自己。   记得那时候我们的教会还未有自己的堂址,星期日下午借别人教会聚会。那地夏天天气相当热。每星期天下午,我坐在车里等太太及小孩子,准备去教会。车子没有冷气,坐在里面如坐蒸笼,周身发烫。一下子整个人就内外沸腾。心中不禁埋怨妻子动作太慢。但是神却对我说:“你有两个孩子,你的妻子每次出门都得替三个人换衣服,而你只需替自己换。下一次出门你若想快一点动身,不妨替一个儿子换衣服。也许你会发现你的妻子坐在车里等你呢!”像这些日常生活发生的事情,我们很容易便归罪对方。但若果我们肯省察自己应负的责任,便会发现错在自己―对太太缺乏体贴。   有人说过做妻子神应该给她两双手和两双脚,这样才能应付丈夫、儿女及家庭琐事。其实,神的确给了她两双手和两双脚。只是其中一双手和一双脚是在丈夫的身上。   作丈夫的,尤其是在教会热心事奉的弟兄,往往因为太忙而忽略自己的家人,太忙而忘记了自己在家庭内重要的地位,太忙而疏忽了自己对家应负的责任。愿神让我们再一次清楚看见弗5:25、28“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的真正意义。   爱妻子是以她的好处为好处,不单是情感上的爱,更是意志上的爱,“爱”是顾及对方,不自私、服事对方、凡事以仆人自居。“喜欢”是专顾自己、自私自利、服事自己、凡事以顾客态度应付。小孩子“喜欢”吃雪糕而不是“爱”吃雪糕。有些人并不“爱”教会,只“喜欢”教会。他们觉得这间教会地点适中,交通方便,会堂又够体面,地毯够厚,又有冷气。牧师好英俊,师母会弹琴。男女传道人曾来探访自己,也算忠心。所以,这教会不错,难怪自己“喜欢”。求主怜悯,让我们对人对教会都怀有真正的“爱”而不是肤浅的“喜欢”。   在寻找对象的青年男女必须澄清自己的动机。我们大多数人寻找对象都是为自己着想,找一位能配合自己需要、满足自己希望,达到自己理想的人为配偶。几乎没有人会找一个自己能配合他(她)需要的人为配偶。可见一般求偶初期,“喜欢”的成份几乎是绝对的。经过一段交往后,双方彼此喜欢,才渐渐进入爱的阶段。这种发展过程不一定错。只要大家彼此相配,以爱为出发点,则婚姻的才能经得起考验。   奉劝热心爱主的弟兄,要爱你的妻子,不是因为她在教会可以担任司琴,在家可以担任你的私人秘书,而是因为她是你的妻子,是神安排与你成为一体的。她的刚强固然是神给你特别的祝福;她的软弱岂不也是你一部分的软弱吗?何况这正是你帮助她的好机会?神已给了你责任去爱她、体贴她、帮助她,使她能成为你更有力的助手,使你的生命更有活力,使你你成为一体的生命有更美好的见证。那些以“喜欢”为出发点寻找配偶的人,只寻找和要求对方适合自己,而从不考虑自己是否能配合对方的需要。这种以自利为基础的婚姻将来必定困难重重。   已婚的弟兄,今天你最重要的圣职是爱你的妻子。当你的妻子感受你的爱时,她在你身上便看见神的荣耀,知道你实在实践了圣经的教训。你的儿女们也因看见你对他们母亲的爱而得以明白爱的真谛。史祈生牧师夫妇一生相爱相配,有一天他们的儿子对母亲说:“我很感谢你和父亲如此相爱。”小孩子因父母相爱而有安全感。   不少心理有问题的孩子都是从父母不和的家庭出来的。这些孩子看见父母争吵时,内心都有一种强烈的愿望,巴不得能代替某一方承担错误和谴责。这种心理长久培养下去便会铸造不良的个性。那些生长在和谐温暖的家庭中的小子,不一定都是聪明伶俐,但他们对前途总是充满盼望,对人生总是持积极的态度。这是父母相亲相爱令孩子们从小就有安全感的结果。而丈夫爱妻子是这一切的轴心。   在未结束“爱妻子”这个重要的课题之前,我们应该谈一谈“假如做丈夫的觉得妻子不可爱怎么办?”的问题。   有一位愤怒的丈夫咆哮着说:“教我怎样相信她的女人?她明明答应了不再做这种事,结果又去做。现在她说以后真的不会做,你说我还能相信她吗?”这位纽约客为他妻子的不贞感到气愤填胸。他的语气里面没有一丝的同情,当然他也看不见自己有什么失职的地方。   我想起香港有一位男士说他受不了他妻子那股浓烈的醋意。他妻子怀疑他的一个表妹对有他有意,所以除了打招呼之外,不准他跟她多说话。“试替我想想。”他向我解释:“我的表妹和我一起长大。我们年龄差不多,好像兄弟姊妹一样。以前我们常在一起玩,一起看电影,参加派对,旅行等。”他一边说一边摇头,一脸挫败的表情。“现在我的妻子居然说不准来我们的家,也不准我去看她。我的天!别人连小孩都已经有两个了,我和她在一起能做出什么事要我的老婆大人这样伤神?”   我又想起另一位为妻子自私的个性而烦恼的丈夫。“她太自私了,从来不为别人着想。她的脑海里就只有她的事业、衣服,她的父母和兄弟。别人还觉得她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呢!”   这三位丈夫都已经来到了爱心与忍耐的尽头。他们不明白他们的妻子为什么会这个样子。与这样不讲理和明知故犯的人住在一起简直活受罪!   假如你的妻子就是这样不可爱,你怎么办?你怎么爱她?   让我大胆的猜度一下,大概90%的丈夫(甚至99.9%?)曾经一次或多次觉得他们的妻子难以忍受。(我相信许多做妻子的对丈夫也曾有过这种感觉,不过这方面问题我们留待另一章讨论。)可幸这种失望及挫败感很快便消失了。不过仍有不少男人对妻子不满的情绪越积越深,他们就是不能忍受妻子那恶迹昭彰、死性不改、荒谬至极的错失。面临这种处境的丈夫该怎样做呢?他们还有希望吗?   让我们重新温习第二章“接纳”的问题。先从你自己开始。想想基督已经无条件接纳你,你因此也可无条件接纳自己。这种接纳不在乎你的本质和表现。假如你肯细心想想,你也有一些特点是别人,甚至你的妻子也不容易接纳的。也许还有些连你自己也不能接纳。而唯一可以接纳自己的办法就是“无条件”,不计较一切的接纳。   我们每个人对事物都自己主观的评价。有些人不能忍受自私自利的人,有些人看不惯瘦骨嶙峋的人,有些人抵受不住才华四溢的人;林林总总,数也数不完。但是基督接纳了每一个人。(这里意思与救恩无关)。为什么接纳?不为什么,只因为他就是这样的神。我们也要同样接纳我们的妻子,不因为她们的本质或表现,只因为我们是已被基督无条件接纳的人。   假如你一味盯住你妻子的错失,你永远也不可能接纳她,她即使有错,若不愿意或不能改变,你有什么办法?你要改变她吗?有这样的本领吗?   亲爱的弟兄,只有基督能改变人。我们的责任是爱和接纳我们的妻子,让神进行改变有功夫吧!   我也曾面临这种接纳妻子的挑战。有一个很帮助我,就是:假如神容许她不改变,难道我要比神更热心吗?我所得的结论是否定的。   你记不记得路加福音记载一些门徒曾要求基督准他们天火的事吗?经文这样说:“耶酥被接上升的日子将到,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便打发使者在他前头走。他们到了撒玛利亚的一个村庄,要为他预备。那里的人不接待他,因他面向耶路撒冷去,他的门徒、雅各、约翰看见了就说:‘主啊,你要我们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像以利亚所作的么?’耶酥转身责备两个门徒说:‘你们的心如何,你们并不知道。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说着就往别的村庄去了”(路9:51-56)。   撒玛利亚一个村庄里的人竟然不接待万王之王主耶酥。难怪门徒觉得这是奇耻大辱。他们满怀爱主热情,因此义愤填胸,不伸不平。他们巴不得火从天降下来消灭这些可恶的村人。   比较一下基督和这些门徒的态度。基督没有这这些村人是对的,他甚至没有说他们不该被火消灭。但是他关心他们,要拯救他们而不是要毁灭他们。基督要求最终极的好处,有时甚至把这种出于狭隘心肠的公义感也撇在一边。   亲爱的弟兄,我希望你能从路加福音这段经文学一个功课。也许你的太太真的错了。她的确需要改变,她甚至该受惩治。但这不是你想望的目的,是吗?你的目的是要得着最终的好处。那好处就是能得到她的整个心。你只要爱她,让神按着他的恩慈与怜悯帮助她改过。   你的太太是否因此就会改变呢?没有人敢担保。但是有一件是确定的:假如你坚持她改变,她很可能会变本加厉。就算不会,你所加的压力也会使她紧张不安,以致连最初自愿改变的动机也完全尽失。所以唯一及最好的方法就是照她的本相接纳她。让她在你无条件的爱中安枕无忧。让神在她和你身上成就他的美意。 三、彰显神的形像   圣经说男人是“神的形像和荣耀”(林前 11:7)。照我理解这节圣经是说男人应在他的本质和表现上反映神的形像,如此便能荣耀神。世人从虔敬的信徒身上应能窥见神荣耀的一面。   当然耶酥基督是神的形像最具体的表现。他是神成为肉身。基督为我们立下了榜样。我们若跟随他的榜样,顺服他的教导,我们也可以把神的形像彰显出来。   关于这方面我们可以有许多的讨论,目前只谈二方面:(一)顺服基督(二)负起家主的责任。  (一)顺服基督   林前11:3将神、基督、男人和女人相互的次序列了出来。神与基督虽是同等,但也有不同的地方。男人和女人的情形也是一样。他们在地位上虽然平等,但是在功能上,男人是女人的头。   根据圣经的观点,功能上的不同并不表示地位的优劣。神给男人领导的地位,但男人并不因此比女人优越或低劣。   基督顺服父神,死于十字架上,立下好榜样。丈夫也当顺服基督,藉此表彰神的形像。丈夫必须服从基督的引导,才能领导妻儿。反过来说,他在生活上若不听从神,便不能期望他的儿女听从他。   一个顺服基督的丈夫会细心察看他生活的每一部分,看是否符合圣经的教导。他的价值观正确吗?态度正确吗?他生活在神的旨意中吗?他的事业能荣耀神吗?是神为他拣选的吗?他和家人、朋友、同事、邻居的关系是否用爱与了解来建立?他在教会及工作岗位上是否顺服在上掌权的呢?   一个谦卑且积极跟随基督的人在家中便很自然成为贤明的领袖。在以下我们要讨论这一方面的问题。  (二)负起家主的责任   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统帅,基督是教会的元首,同样丈夫是一家之主。   我们身为丈夫和父亲的人应知道神已把家庭幸福的责任交在我们手里。在这方面我们要负最重要的责任。若果我们的家庭终日鸡犬不宁,我们便失败了。   我当然不是说妻子和孩子没有当负的责任。一个失败的家庭,其中每一个份子都有责任。但是为人丈夫和父亲的者要负最大的责任。因为神把领导的责任放在我们的肩膀上。既然身为一家之主,我们在每一项决定上,无论是为自己或为所爱的家人,我们都应寻求神指引。既然受神委托为领袖,我们不应也不敢随自己的意思,只随从神的意思来引导他们。既然身为领袖,我们所作的决定便不单以自己的好处为大前提,更应为妻儿的好处着想。   我们要培养家中属灵的气氛,负起教导家人属灵功课的责任:在饭前领祷谢饭,或请别人代替。主领家庭崇拜。又应主动随时在家中分享圣经的真理,带领家人追求属灵的长进。   此外应激发妻子及儿女参予家中一节的事务和活动,不应全部由自己来执行。对家中进行的一切事情应了如指掌。例如孩子所读的书,所看的电视节目,所交的朋友,所玩的游戏,在学校所学的东西及所参予的活动等。在“父母的职责”一章我们将会详细讨论这个问题。  总结:   丈夫要爱妻子,如同基督爱教会一般,他不是因为她可爱才爱她,而是为了顺服神的命令。他不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按照神意思来领导他的家庭。他掌握管理整个家庭的权柄。但是他不能滥用权柄,总要以家庭的幸福为大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