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督徒的婚姻观与性生活 壹、 基督徒的婚姻观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象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创一:287-28)   请再读创二:18-25 1. 婚姻是神设立的 i. 神主动的关心---- 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使他沉睡。」 ii. 神的预备---- 神采取行动为人造配偶,成为他的帮助者。 iii. 人的态度---- 寻求(祷告) 合作(安息在神的里面) 等候(信靠、顺服) 见到(接纳) iv. 一夫一妻制 2. 婚姻的目的 i. 互为终身伴侣----一起服事神(创二:18) ii. 传宗接代----得虔诚的后裔(玛二:15) iii. 成家立业----操练管理 3. 婚姻的关系----夫妻的关系 i. 是最亲密的人际关系----灵魂体的合一 「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为女人,因为他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3-24) ii. 是一生之久的,不可分开的----基督徒不能离婚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十九:6) iii. 是当受尊重的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十三:4) iv. 以基督与教会的关系作榜样----爱的示范。(弗五:22-33) 4. 性在婚姻中的地位 i. 性是神所创造的,祂造两性,男女有别。 ii. 性是为婚姻而造。 iii. 夫妻间正常美满的性生活可以避免淫乱。(林前七:1-5) iv. 婚姻外的性行为是犯罪的,包括淫念。(太五:27) 问题讨论: 1. 请比较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婚姻观。 2. 试从圣经中找出造成婚姻危机的一些原因。 貳、 性生活 1. 性是神为婚姻而造的。 神造男造女,建立婚姻制度,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享受性生活,是神所赐的福气,也藉此生养儿女,负起延续及繁衍人类生命的责任。(参阅创一:28) 2. 圣经中有关性生活的教导 i. 二人成为一体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二:24-25) ii. 生养儿女 「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创一:28) iii. 性关系只限于婚姻内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要审判。」(来十三:4) iv. 避免淫乱的事 「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七:2) v. 彼此顾念对方的需要 「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林前七:3-5) 3. 了解男女在生理、心理构造之不同 i. 生理构造之不同 ii. 心理之不同 1) 男性容易因「看」受诱惑「……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己经与他犯奸淫了。」(太五:28) 2) 女性容易因「亲近」受诱惑「……男不近女的倒好。」(林前七:1) 4. 对性生活培养正确的态度 有专家如此说:「完美的性生活,百分之廿靠知识,百分八十靠正确的态度」,因此对婚姻及性生活之正确观念与态度比性知识更为重要。 i. 在性生活中特别操练爱的心态----给予。 顾念对方的需要,并满足他的需要。 ii. 性生活是唯一不能与他人分享的。 「唯独归你一人,不可与外人同用。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愿她的胸怀,使你时时知足;她的爱情使你常常恋慕。」(箴五:17-19) iii. 不要使用性作为惩罚对方的武器。 iv. 在人生遭遇忧伤痛苦时,配偶的安慰,包括性生活,可肯定彼此相爱、相属与互相扶持。 1) 「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创二十四:67) 2) 「大卫安慰他的妻拔示巴,与他同寝,他就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所罗门,耶和华也喜爱他」(撒下十二:12) v. 彼此都要学习过一个被圣灵管理的生活,包括性生活。 vi. 任何婚姻以外的性行为是犯罪,得罪神。 问题讨论: 1. 那些因素会影响或干扰夫妻间的性生活? 2. 你与你的配偶能否坦诚地讨论房事? 3. 你了解你配偶在性的需要到何程度? 4. 上完此课你对性的观念及态度有何改变?